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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干货】关于办理企业排水证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20-03-27 20:00 作者:文轩 文章来源:上海居海环境公司 人气:

代办排水证

  上海居海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市政养护、排水技术咨询、排水方案设计、排水设施养护、水质水样检测报告、专业制作污水专用检测井、油水分离器安装、为客户代办排水许可证综合服务公司,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关于代办排水证需要哪些先决条件?

  关于办理排水证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:

  (一)实施依据

  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序号第103号(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)

  《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》第二十、二十一、二十三条

  《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

  (二)许可条件

  1.符合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;

  2.符合排水水质要求。

  (三)申请材料目录

  1.排水许可申请表;

  2.建设项目批准文件(立项、规划选址意见书、扩初设计批复);

  3.初步设计文本节选(设计依据、项目概况、给排水篇、环保篇;项目总平面图和雨污水平面图);

  4.排水接纳方案;

  5.地形图(1/500);

  6.地下综合管线图(1/500)。

  (四)期限

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初审决定;自受理试排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。因特殊原因,经上海市水务局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。

  (五)程序

  1.申请: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水务业务排水许可申请表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
  2.受理:受理中心受理申请,并进行形式审查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,并发出受理通知书;需要补正材料的,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;不予受理的,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。

  3.审查:受理中心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对申请项目(日排水量500米3以下)进行审核并代局拟办行政许可批件。如需要实地踏勘、现场监督和征求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等有关部门、单位意见的,由受理中心组织实施。市排水管理处协助办理(非居住类新建项目排水许可事项)。 4.许可决定:市水务局对符合条件的,核发初审批准文件;不符合条件的,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。 5.许可送达:受理中心将批件寄往申请人,或通知申请人到受理中心领取。

 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关于办理企业排水证需具备的条件,想必大家都已经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了吧,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关于排水证办理的相关信息可以一直关注本站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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